经济日报刊发文章,关注城市光污染情况
2022年4月10日,《经济日报》刊发《科学规划城市照明》一文,关注我国城市光污染情况。文章分析了治理光污染存在的难点、堵点,提出了治理光污染的措施建议。我们原文转发,希望从事景观照明的有关机构本着节能减碳和环境保护的理念,不断提升光污染防控意识,形成保护光环境的共识,从根本上防治光污染的泛滥。
科学规划城市照明
炫目灯光下看不见头顶星光,被窗外闪烁的霓虹广告晃得无法入眠……你是否也曾被“光”蒙住双眼?
公益网站Light pollution map中显示的全球实时光污染地图
今年3月,《广州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明确提出“减少光污染”“城市景观照明项目日常非必要不开启”。由部分户外电子屏、城市霓虹灯、监控照明灯等引发的光污染,成为城市“富贵病”,不仅造成能源浪费,也对人身健康、交通安全、生态系统、科研观测等形成干扰。
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环保理念深入人心,人们开始关注光污染现象,《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提出限制夜景照明的光污染要求,《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提出对城市照明实施分区管理等,上海、深圳、厦门等城市的地方法规中也对光污染防治作出了具体规定。
但目前,对光污染的治理还存在诸多难点、堵点。首先是认定难,光污染属于新型物理污染,目前我国对光污染的认定仍存在技术难点,光污染测控方法和技术都有待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监督管理体系的建立;其次是惩治难,因光污染难以测量认定,在涉及光污染违法侵权行为时就很难取证,针对光污染的惩处措施和普通民众维权检举也缺乏有力依据;再次还存在监管难,光污染治理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在具体工作中难免遇到谁来牵头、责任归谁等问题。
“治”的难题亟待破解,“防”的意识更需增强。比起污染后的治理,更重要的是在控制污染源头上下功夫。一方面,要从城市规划层面对夜景照明进行规范。深圳、成都、南京等城市都出台了城市照明长期规划,从源头上控制光污染源的增加,严把照明工程建设审批关,减少或限制使用大功率强光源,减少光污染的产生。另一方面,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根据商业区、住宅区、工业区、自然保护区等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划定具体的照明分区和等级,使每个区域都展现与其属性相符的夜间形象。西藏阿里、成都、深圳等地设置了“暗夜保护区”,减少光污染对自然生态的干扰。
治理光污染,不仅关乎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关系节能减碳和环境保护,也体现着一座城市的规划管理水平。留下一片暗夜星空,亦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体现。提升城市管理者和市民的生态环保理念,形成保护光环境的社会共识,才能从根本上防治光污染的泛滥。
除上文所述的广州市外,深圳、苏州等多地也发布了“城市照明专项规划”,从全局上对城市照明总体布局、功能性照明规划、夜间公众活动规划、景观照明规划等内容作出明确安排,对防治光污染防治提出了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照明管理建设水平。
在促进我国照明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积极推动照明设计的优化和节能技术改造,引导照明电器行业从“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出发,调整产业发展思路和方式,为社会提供更符合健康环保发展理念的夜间照明环境。
此外,2020年10月,全球照明协会(GLA)也发布了“夜间照明:优质照明和夜间保持的重要性立场声明”文件。文件指出,高质量室外照明是照明设计师、照明装置所有者和运营商以及照明制造商的共同责任。文件提出,夜间过度照明会造成夜间人工光污染,这损害了夜间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浪费能源,限制了人类探寻和研究宇宙的能力,削减了人类仰望星空的愉悦感。文件还对建设高质量室外照明设施提出建议:一是做好照明设计;二是采用优质的照明控制;三是只在需要的地方安装照明设施;四是只在需要的时候使用照明设施。
中国照协将在规范夜间照明相关标准和检测方法的基础上,继续通过CLITI展、中国照明产业大会、道路照明论坛、景观照明产业大会等行业活动,积极为城市照明管理机构、照明企业等行业各相关方搭建交流沟通平台,提升城市夜间照明规划建设的水平,在保证夜间照明安全的情况下,通过升级技术、优化管理等多种方式,积极探索夜间照明节能建设综合解决方案,落实节能降碳、降低夜晚人工光污染的要求,守护城市“黑天空保护区”,让城市真正回归“夜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