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四五”文旅规划:迈入万亿产业,5A景区演艺场馆全覆盖,打造“长沙夜星城”品牌
湖南“十四五”文旅规划:迈入万亿产业,5A景区演艺场馆全覆盖,打造“长沙夜星城”品牌
近日,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发展规划》的通知。到2025年,文艺精品创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形成2至3个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和活动品牌,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文化+旅游”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湖南“十四五”文旅发展目标
到2025年,文化强省和以锦绣潇湘为品牌的全域旅游基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进一步提升,努力建成全国文化高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内外著名旅游目的地,为建设现代化新湖南贡献标志性成果。
——文化影响力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文艺精品创作进入全国第一方阵,文化名作名家不断涌现。形成2—3个具有重大国际影响的文化会展和活动品牌,对外文化交流水平处于全国前列。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遗产资源利用更加有效,文脉传承焕发新活力。
——旅游吸引力显著增强。大众旅游深入发展,实现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服务品质化、旅游治理现代化、旅游效益最大化,产生一批国际范、中国味、湖湘韵的旅游精品,国内旅游和入境旅游人次稳步增长,出境旅游健康规范发展。A级旅游景区突破1000个,4A级以上旅游景区总量保持全国领先。
——公共服务力得到增强。现代公共文化和旅游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满足个性化多层次需求的高质量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省文化设施年服务人次达到1.7亿。旅游厕所、旅游饭店、精品民宿、房车营地等旅游设施水平不断提升。
——产业竞争力明显增强。现代文化和旅游市场体系更加完备和充满活力,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文旅企业、核心品牌、特色园区,市场在文化和旅游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市场监管力不断提升。旅游业对国民经济综合贡献度不断提高,进入万亿产业,文化和旅游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不断提高,“文化+旅游”成为全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点。
展望2035年,湖南建成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和全省全域旅游基地,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文化软实力、传播力、影响力显著增强。文化事业更加繁荣,文化产业和旅游业的整体实力、带动作用和竞争力大幅提升,文化和旅游领军人才队伍更加壮大,优秀文艺作品、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文化和旅游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全省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构建发展新格局,打造文化新高地
《规划》立足湖南实际,力图通过构建“554”全省文旅发展新格局,推动文化和旅游差异化、特色化、均衡化、高质量发展。
“554”即:建设五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板块(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西、大湘南、雪峰山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板块)、五大省际文化旅游联动区(湘赣边区红色旅游联动区、湘鄂赣天岳幕阜山文化旅游联动区、湘鄂渝黔武陵山文化旅游联动区、湘粤南岭文化旅游联动区、湘桂崀山文化旅游联动区)、四大文化旅游走廊(湘江文化旅游走廊、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走廊、大湘东红色文化旅游走廊、长征文化旅游走廊)。
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推出10部左右大型舞台艺术精品。扶持3台大型优秀旅游演艺作品。扶持复排优秀传统剧目不少于20台。加强国家主题性美术创作扶持,遴选一批优秀作品参与全国重大展览。
特色博物馆建设工程:建设湖南民族民俗博物馆、湖南水利博物馆、湖南近现代历史博物馆、湖南工业博物馆、洞庭湖博物馆。
旅游交通提质工程:规划建设重点旅游环线,推动5A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实现一级以上公路辐射,实现省级以上旅游区点双车道公路全覆盖。规划建设一批观光休憩一体的旅游公路及乡村绿道,建设旅游风景道精品项目。到2025年,建设约500公里的旅游干线公路,约7000公里的农村旅游公路。
公共文化机构文旅功能融合示范工程:完善公共文化机构丰富旅游产品展示、服务资讯等旅游功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嵌入旅游景区、线路、街区和交通服务区域,在其周边建设一批舒适便利的公共游憩空间,打造公共文化旅游休闲区。
文物合理利用创造创新工程:重点实施湖南历史文化及革命文化重大课题研究、国家文化地标和精神标识提炼申报、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惠民、文物旅游融合发展品牌培育、马王堆汉墓文物保护和文化创意中心建设、特色乡村文物旅游融合等项目。
发展文旅新业态,激发消费潜力
大力发展文化和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丰富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健全现代文化和旅游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确保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增加值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加快文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虚拟现实、增强现实、4K/8K超高清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文化产业结合,改造提升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传统文化业态,加快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出版、网络文化、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和网络视听、文博会展、数字演艺、游戏电竞等新模式。建设一批文化产业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壮大云旅游、云娱乐、云演艺、云展览、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型文化业态,扩大优质数字文化产品供给。
文化和旅游消费促进工程:积极做好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成功创建一批国家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和旅游休闲街区。
文旅夜经济点亮行动:鼓励对传统商业街区、百货商场、闲置厂房、街道内巷、高校和创业创新集中商圈区域等进行改造提升,推进智慧夜市建设,打造食、游、购、娱、体、展、演等多元化夜间消费市场,助力打造“长沙夜星城”全国品牌。
激发文旅消费潜力。推动文旅消费便民惠民,鼓励实施景区公众免费开放日、电子消费券、旅游年卡等措施,让居民和游客享受更多实惠。加快推进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丰富夜间餐饮、购物、演艺等服务,点亮夜间经济。创新文化消费场景,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形态,推动线上线下消费融合,促进网络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智能消费等发展。鼓励建设集文创商店、特色书店、小剧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多种业态于一体的消费集聚地。
推动产业融合,实施旅游演艺精品创作
未来5年,湖南省将通过进一步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和改革创新,开创发展新局面。
统筹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以文化提升旅游的内涵品质,以旅游促进文化的传播消费,发展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新业态。推进旅游演艺、文化传媒、综艺娱乐、文化主题酒店、主题公园、特色节庆展会等已有融合业态提质升级,建设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目的地,支持开发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旅综合体。推进数字经济格局下的文化和旅游融合,加强数字文化企业与互联网旅游企业对接合作。
实施文旅融合IP培育工程。在全省主要文化旅游区、文化精品工程、文化创意园区、影视基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体验点和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四星级以上饭店、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特色小镇和各类“文旅+”产业融合示范项目(基地)中,推出一批示范型文旅融合IP。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性作用,引导各类资本集聚,探索形成文旅融合IP的衍生机制和商业模式,全面提升文旅融合IP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影响力。
实施旅游演艺精品创作工程。鼓励各类文艺团体、演艺企业、旅游景区开发制作反映湖南重要历史事件和民族文化的精品文艺剧目,推动演艺进景区。支持运用现代高新技术,创新演出形式和内容,创作高品质的旅游演艺产品。将旅游演艺创作纳入文化精品创作扶持工程,实现5A级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所在地演艺场馆全覆盖,打造10个旅游演艺集聚区。
建设特色小镇,培育龙头企业
建设一批特色文旅小镇。充分利用特色景观、历史文化、民俗节庆、休闲养生等资源,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和产业发展,以现有的省级特色文旅小镇为示范带动,打造一批宜居宜业宜游的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壮大文化旅游产业规模,形成一批旅游总收入亿元乡镇。加大对传统民居、文化遗迹、民间艺术的保护,在旅游形象、旅游产品、宣传营销等方面注入文化内涵,加强对外推介,塑造特色旅游品牌。
培育一批文化旅游龙头企业。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通过资源整合、技术创新、品牌输出、跨界经营等方式,做大做强“领航型”骨干文化旅游企业。组建湖南省旅游投资集团,明确功能定位,加强资源要素整合融合,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作用。鼓励在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广电传媒、影视制作、湖泊旅游、山岳度假、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支持中小微文旅企业特色化发展。到2025年,力争培育1—2家营业收入过千亿、3—4家营业收入过百亿的龙头文化旅游企业,上市文化旅游企业达到30家以上。
湖南“十四五”文旅规划,聚焦文化强省和全域旅游基地建设,通过一系列新举措,描绘了新时代“锦绣潇湘”的美丽蓝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