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IES 022—2020《照明工程费用计价标准》(PDF下载)
随着社会经济和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照明工程已逐渐脱离原来依附于建筑设备安装工程的范畴,形成了相对独立的工程建设分支领域。另外,随着新型照明技术与照明应用的涌现,也产生了大量原有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无法涵盖的施工工艺。因此,为了规范照明工程合同行为,力求经济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发改委投资[2006]1325号)、《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财会 [2016]22号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以及实际测定施工定额,特制定《照明工程费用计价标准》发布执行 , 作为在照明工 程计价时的补充依据。
1 基本规定
1.1 本计价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新建、扩建、改建 照明工程 全过程的 设计概算编制 、 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价编制、竣工结算价编制、 竣工决算编制、 合同价款调整 以及 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计价活动。
1.2 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照明工程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照明工程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或消耗量清单计价。
1.3 本计价标准是按照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编制的。
1.4 本计价标准所称照明工程包括建筑安装工程及建筑装饰工程中的照明工程、市政照明工程、交通照明工程、园林建筑绿化中的照明工程、城市景观照明工程等。
2 照明工程计价程序及格式
2.1 照明工程固定投资包括工程费用(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预备费及建设期利息,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2.2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构成关系详见附件1。
2.3 采用费用要素构成计价,各项费用的具体内容及构成关系详见附件2。
2.4 照明工程计价基本程序按表1所示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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